按照《泰安市某大型市直国有企业招聘公告》要求,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初审、复审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确定9名同志拟录用为公司员工。现予以公示,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集团和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公示期限:10月13日至10月17日
2022年10月13日
附:拟录用人员名单